第一篇:关于投资建设大型综合商场配套住宅项目的合作协议书
关于投资建设大型综合商场配套住宅项目的
合作协议书
甲方:腾冲县人民政府
乙方:腾冲际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2014年8月双方签订的《关于在腾冲投资建设大型综合商场的合作协议书》,为完善大型综合商场的功能配套,符合腾冲城市总体规划,提高城市土地开发的使用率,拟在原协议项目地块旁投资开发建设商场配套住宅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开发建设的原则
1、符合《腾冲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
2、大型综合商场功能配套需要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观,严格遵守环保要求的原则。
4、项目规划到位的原则。
5、依法、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际桓.腾越大商汇;
2、建设地点:腾冲县腾越镇华严路以东腾越镇政府左侧;
3、投资规模:约1.0亿人民币;
4、资金来源:乙方自筹。
三、建设目标
为满足大型综合商场的配套功能需要,同时为腾冲县东部城市开发建设打下前期基础。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在腾冲县腾越镇华严路以东腾越镇政府左侧(约35.2亩,面积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建设城市住宅小区。供地形式按国家有关土地出
让政策以项目土地公开挂牌出让,挂牌底价为40万元/亩,用地性质为城市居住用地。
2、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本项目市政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通信、电视等)建设至项目边缘供乙方使用,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完成时间为:项目正式启动时建成。
3、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报批手续,并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具有好的投资环境
4、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地块的地形图,供乙方规划设计使用。
5、甲方及其下属相关部门须在2014年7月底前,通过合法程序,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并办好土地使用权证书。
6、土地出让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支付,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本费、土管费由乙方承担。
7、土地出让款的支付:
⑴、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7天内,支付土地出让预付款300万元给甲方。 ⑵、待出让土地挂牌期乙方满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尾款。
8、乙方对本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必须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9、乙方必须遵守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非甲方原因的情况下,确保开工建设两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10、对于购臵本项目物业的业主,如申请将户口迁至腾冲县的,甲方解决业主的户口及子女上学问题,子女上学能享有本地户口子女的同等待遇。
五、其它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中的双方的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届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双方各自承担由此蒙受的经济损失。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后所形成的相关文本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甲、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造成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及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腾冲县人民政府
授权代表:
乙方:腾冲际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2014年日月
第二篇:合同起草——2014.7.16投资合作固定回报协议书(安厦公路建设工程)
投资合作固定回报协议书
甲方(需款方):乙方(投款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基础上,乙方对甲方承建的安溪至厦门高速公路的建设工程项目(下称“项目”)提供项目建设资金,用投资合作固定回报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金额
本协议项目项下资金投资额为: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元)。
第二条期限
投资合作固定回报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生效,款到达甲方新设帐户之日起算,至双方约定的最后一个还款日为止。到期后,甲乙双方还可以签署新的协议。
第三条用途
本协议项下资金款项用途如下:
一、用于甲方承建的安溪至厦门高速公路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首批投资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后续资金可根据双方约定日期分批分期到达项目接款帐户。人民币接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开户行:
三、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款项用途。
第四条固定回报到期的还本付息
按实际到款金额的%计息,年月日还本付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属违约:
1、甲方逾期未偿付本金及利息。
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本项目资金。
(二)产生上述违约事件而导致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本付息,且又未就延长期限事宜与乙方达成新的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出借资金%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期足额还本付息时,乙方有权就到期未偿还总额,参照国内银行同期贷款协议条款按同期利息计加收复息的双倍金额。
第六条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友好协商同意后可以修改、补充和解除。本协议任何修改和补充条约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协议以外的任何附加条款的增减均不影响其本条款的执行效率。
第七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因本协议书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署日期:年
日乙方(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月日
第三篇:科室投资合作协议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医院
xx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此处隐藏4484个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不限于宣布获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国内骚乱,直接影响本次投资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4)本合同签署后至有关报批、备案和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4、合同终止:
1)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2)双方资金或项目未获得有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同意;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作协议执行时,双方应本着协商解决的精神,妥善处理所造成的后果。
4)本合作协议的变更或补充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解决。有关本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为本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相关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相互交换存档备案,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十二、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将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告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京味投资合作协议书
京味文化特色餐饮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利用乙方在餐饮行业多年的渠道、经验及市场运作能力,共同投资设立:京味特色菜系主题餐厅,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京味餐饮 )为项目投资主体(具体名称待工商审核后再确定)。
2.公司注册资金为200万元,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出资:资总额的_80_%的股份;乙方出资:2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20__%股份。
3.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5日内,双方必须把款项打到公司注册指定的账户中。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其股份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相关利益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持股比例共有。
3.分配方式:每年年终分配一次,按盈利的,剩余50%用作企业发展。分配比例:甲方分配80%,乙方分配20%;如出现亏损则不分配。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 甲方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但甲方不参与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委托乙方作为代表,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日常事务。
2.公司注册事务,由公司统一支付注册费用,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同时
由甲方派财务监督,并协助共同办理。
3.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一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7.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甲乙双方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甲乙双方同意;
2.甲乙双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甲乙双方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公司成立后,任意一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工资薪酬及社会保险
1.乙方三名员工负责共同投资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在共同投资的公司上班,
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做五休二。工资薪酬按岗位职责,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工资水平根据同等岗位,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发放(最低岗位至少不低于伍仟元)。
2.公司应按法律规定缴纳乙方三名员工的社会保险。
第八条 监督管理
1.在监督管理方面:乙方负责经营,甲方负责监督,财务管理人员由甲方指派,出纳由乙方指派。
2.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成立前,根据此协议确定的投资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开设一个资金账户,该资金账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双方各自管理一个印鉴章及二个网上u盾。这样可以保证,只有在双方共同盖章或二个u盾同时授权的情况下,方可转账或取款,任何一方均不能单独转账或取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双方承诺,在任何一方违约并造成其他一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任意一方违约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前期注册、选址等已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协议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履行不及时,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3.本协议经全体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按人头每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存档。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