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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间接费控制办法

时间:2024-01-26 20:28:43
公司财务间接费控制办法[本文共1037字]

一、间接费用范围

间接费用指项目部在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不能直接归属到某项工程成本核算的各项费用支出(具体核算科目详见附件3)。

二、考核范围

分局在建水利水电、非水电项目(管理型项目除外)。

三、各级间接费控制指标

(一)公司施工板块2018年间接费用控制指标:国内综合奖励指标5.45%,处罚指标6.06%。

(二)五分局2018年间接费控制指标下:奖励指标6.4%,处罚指标6.57%。

(三)项目级间接费控制指标:根据分局间接费控制指标及公司近三年(2015-2017年)间接费构成情况,制定2018年间接费用控制指标:国内水利水电板块综合间接费占比不超8.28%,国内非水电板块综合间接费占比不超5.52%(各项目具体控制指标及构成控制指标详见附件1、附件2)。

四、间接费的考核奖罚

(一)完成指标计算公式

以分局2018年财务年报中各施工项目的间接费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为基数进行考核计算,具体如下:

1.间接费占比实际完成指标=项目年间接费用金额/项目年营业收入金额。

2.实际利润率=项目利润总额金额/项目年营业收入金额。

3.年目标利润率=(施工项目年营业收入*目标利润率)/项目年营业收入金额。目标利润率为《2018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的数据。

(二)完成指标判定标准

1.2018 年间接费占比实际完成指标小于或等于控制指标。

2.项目实际间接费占比较控制指标降低值要对应转化为利润增加值:

(1)2017年考核未实现奖励的项目:2018年实际利润率较 2018年目标利润率的增长值大于或等于2018年间接费占比实际完成指标较控制指标的降低值。

(2)2017年考核实现奖励的项目:2018年实际利润率较 2017年实际利润率的增长值大于或等于2018年间接费占比实际完成指标较控制指标的降低值。

以上1、2两者都符合才判定完成目标,否则为未实现目标。

(三)奖罚办法

1.奖励

(1)基本奖励:实现2018年间接费控制奖励指标的,项目班子基薪上浮20%。

(2)超额奖励:实现2018年间接费控制奖励指标的,间接费占比较奖励指标每降低0.10%,班子成员基薪上浮5%,超额奖励最高值为基薪的100%。

2.处罚

未实现2018年间接费控制处罚指标的,间接费占比较处罚指标每增加0.10%,项目班子基薪下调5%,处罚最高值为基薪的50%。

以上上浮或下调基薪额度不作为其他奖罚的计算基数。

五、考核依据及要求

(一)控制原则:遵循“合理高效”与“动态管理”的原则。间接费控制指标或间接费预算额原则上一年一制定,动态管理。

(二)指标制订:各项目根据分局制定间接费控制指标,组织测算项目间接费占比控制指标,并细化对管理人工费、材料及机械费、安全生产费、水电费、办公费等的管控,分解到项目部各责任部门,并制定相应奖罚措施,报分局工程管理科备案。

(三)过程控制纠编:各项目部每月随经济活动分析对间接费控制情况进行专项分析,根据间接费构成控制指标分析项目间接费超出公司水平的因素,查找原因、拟定措施,进行纠偏改进。

(四)考核奖罚:措施要体现节约奖励,超支处罚,奖罚分明,公平合理,激励项目做好间接费用支出管控。

六、其它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由分局工程管理科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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