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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4-02-20 09:43:48
2021年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本文共2619字]

2021年,新北区局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局党工委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夯实党风廉政制度保障,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为机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现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基础

坚持把深化思想认识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强化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使命意识,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谋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考核。

1.持之以恒抓法律法规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局党委开展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深入“三学习”,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论述,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主要任务,全面把握工作的总体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握精神实质,结合实际开展讨论,用新思想、新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将廉政建设学习内容列入各处室(单位)、直属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每月落实学习内容,定期组织检查,把学习落实情况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

2.学习传达典型案例情况通报。6月组织召开2021年全区系统党建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全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心劫》,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持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堤坝。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定期学习江苏省、常州市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文件精神,做到只要上级有通报,局里及时学习传达,用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敬畏法律红线,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3.抓好经常性的廉政提醒。一是根据区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在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前,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内部工作群等平台,下发关于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点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提醒监督。二认真做好廉政谈话。抓好关键节点,做好领导干部任前、任中、退休前廉政提醒谈话,做好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谈话的针对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纪检监察问题的提醒谈话,让干部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越道德底线,不触纪律红线,不碰法律高压线。截至目前,局领导已开展谈心谈话人均10余次。

4.青年干部展优良风貌。组织优秀青年干部参加“与廉同行”青年干部辩论赛,以赛促教,在实战中提升作风建设的思辨能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锤炼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优良品质。创新廉政教育形式,组织青年党员全程观摩,补足精神之“钙”,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信奉者、实践者、传承者,夯实教育事业发展的人才基础。

二、明确廉政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暂行规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1.明确责任清单。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常州市新北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要求,局党委分别制定了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3张清单,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和个人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责任。局党委在每周工作例会上,要求班子成员首先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2.完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实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同部署、共落实。组织局中层领导干部填报廉政风险清单、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明确问题弱项,强化自我管理,形成党委书记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处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强化职责落实。局党委进一步强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形势和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暂行办法》,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年共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项,其中重大决策*项、重要人事任免奖惩*项、重大项目*项、大额资金使用*项。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完成《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不断强化自觉报告意识,坚持一事一报,即时即报,进一步健全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和约束机制。全面评估廉政风险,进一步完善内审治理。

三、严格监督检查,坚持廉洁从政

认真执行各级廉政建设规定,强化监督责任,并实施全程监督,分管纪检工作的局领导(纪检组长)要参加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行政例会,参与各类工作事务的动议、酝酿、决策、决定全过程,本身就是监督;具体事项实施过程,经常有机关纪委参与监督,财务会计兼行纪委委员,对经费支出有监督。另外,一些事务还要在全局范围内反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1.开展专项检查。局党委配合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针对学校在财务管理、人员经费支出、财务结算、经补贴发放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局党委在全区系统党建暨作风建设工作会上进行通报,并严格执行问责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2.接受纪检监督。派驻组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职能,全年重点参与干部选拔考察、教师招聘、政府采购等工作。全面开展私车公养、挂证取酬、违规借贷、违规吃喝和烟(卡)等问题的专项检查,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从业各项规定,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年来,局党委在区纪委监委的大力指导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体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持续完善,监督问责严格有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基层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高。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强,在工作落实上仅仅停留在学习相关文件,传达上级精神,没有很好地结合单位实际。二是日常监督不到位。局党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以专项监督为主,如开展节假日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执行区纪委监委相关通知要求,开展“私车公养”“挂证取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专项检查,日常督查频次还不够,预警防控等制度机制还需完善。三是考核激励需加强。虽然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但在一些细枝末节上,少数党员干部纪律约束不够严格,少数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还需提升。需进一步完善对干部队伍的考核激励、对教师队伍的能力提升等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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