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是越来越热了,已到了一年中气温最高的那几天。工房里尽管有空调,但大伙儿还是热得受不了。每天三四十度的高温,身体散热的方式光剩下了流汗。汗流得多,人也容易疲劳,在这样的情形下,如何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成了各单位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针对这一情况,五分厂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严抓管理、杜绝违章,保证了高温下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一、生产人性化、不打疲劳战;因 为天气热,人最容易疲劳,而火工品生产却要求操作者精力充沛精神集中。因此分厂号召大家八小时以外少打牌少游戏,要有充足的睡眠时间,才能以最佳的精神状态保证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也要及时调整休息时间,不打疲劳战,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分工协作、分厂技安员及管理人员跟班生产、杜绝违章;高温下的火工生产尤其要求操作者严守技安操作规程。为了杜绝操作者平时容易忽视的一些习惯性违章,分厂责令技安员及分厂管理人员八小时跟班生产,勤检查严检查,做到警钟常鸣、严防死守。
三、 勤检查勤打扫、及时清理浮药; 在原有安全生产的“三严二勤一细心”的基础上,分厂更进一步的要求大家定时检查掐口器是否出现异常、定时清理工作台面及掐口夹头上的浮药。
四、严格定员定量、无声操作生产; 在生产过程中,分厂严格要求无声操作,严格要求定员定量,严禁串岗乱岗,严禁在生产工房嬉闹喧哗等等。
经过五分厂上下一心、全员努力,保证了高温下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篇: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关于做好低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受强冷空气影响,气温骤降,给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应对低温天气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安全生产,现就做好低温天气下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低温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把做好低温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切实履行职责,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天气预报和天气变化情况,及时研究部署,切实抓好低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自治州应对低温天气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对低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对易因雨雪天气灾害而引发安全事故的重点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检查防冻、防风、防滑、防火、防泄漏、防中毒措施的落实情况和临时动火、用电、机械伤害等高危作业情况,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安全生产得不到保证的,要一律予以停产停业。同时做好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最大程度
减少低温天气造成的各种损失,确保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监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加强对“一通三防”、瓦斯监测监控、井下停送电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要以防范大面积冒顶、透水等事故为重点,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实施重点管理,坚决杜绝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而发生重特大事故。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下井跟班制度,加大现场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下井人数,防止和杜绝节日期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立即停产整顿或实施关闭,对明令停产整顿和关闭的煤矿要停实关死、不留后患。
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公路运营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严把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关,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运营;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的行为;严格路面管控,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春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带病车辆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强对雨雪天气条件下道路通行秩序的管理,制定应急措施。交通部门要重点检查客
运企业、客运站点安全管理情况,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情况,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车次,既要保证行人出行方便,又要确保安全。
公共集聚场所安全监管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级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要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确保涉及压力、温度等安全装置有效运行。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救援知识,提高事故状态下的处置能力。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烟花爆竹行业开始进入高峰期的实际,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禁氯酸钾含量超标,
2.5寸以下礼花弹进入销售市场。要加强对燃放行为管理,严禁在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仓库、学校、医院等
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各县市、各(本站向您推荐WWw.)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普及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常识。要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遵守燃放各项要求,按规定文明安全燃放。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要加大对各类供暖、供热、供气锅炉的安全检测,重点检查锅炉及管道的供电线路、水泵、电机、阀门等设备,严禁锅炉带病运行以及常压锅炉改作承压锅炉使用;坚决查处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锅炉操作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指导督促使用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供暖、供热、供气设备设施的安全。
旅游安全监管旅游、质监部门要对各类旅游景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设施设备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监管 州建设部门要以县市为单位,对全州供热、供气、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要加强对燃气储配站、调压站、供应站、燃气管线等城市燃气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加强巡查 ……此处隐藏2081个字……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人员值守,保持信息畅通,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周报制度,及时、准确、快捷报告事故信息。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
五、严格检查,杜绝事故。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履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内企业检查频次和力度,推动企业落实防护措施,全力将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好。对因工作不力、麻痹大意、松散懈怠,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当事人责任。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第五篇: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安全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安监局 市总工会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宋丽君信息来源: 职业健康处发布时间: 2014-07-06
渝安监发〔2014〕110号
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总工会,市级相关部门,市属和中央在渝企业及各产业工会:
近年来,我市连续出现高温酷暑天气,职业性高温中暑事故时有发生,形势不容乐观。现我市高温天气已经来临,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部门、总工会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及职业病危害预防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劳动者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心劳动者的生产、生活,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总工会要做好《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渝府令第205号)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工作。在宣传中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特点,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的同时,通过发放相关资料、制作宣传栏、督查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让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等知识深入人心,增强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全市防暑降温工作有效开展。
三、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扎实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各项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对本单位存在和产生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管理,按照《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渝府令第20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4〕3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性中暑的发生,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大力改善工作条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备防暑降温物品、药品和保健饮料,注意饮食卫生,保证食品安全。野外施工现场应搭设凉棚,作业场所应分区多点设置饮水处,保证不间断供应干净卫生的饮用水,防止作业人员脱水中
暑。在作业场所、值班间、休息室等场所采取有效的通风降温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对患有疾病,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条件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其工作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整工作岗位的,应采取预防其在高温环境下突发疾病的措施,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适当调整高温时段作业时间,增加职工轮休,缩短劳动者一次性连续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可以调整的,尽量安排在晚上和早上等天气凉爽的时段进行。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和各类施工现场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作业时段,合理调整工人作息时间,增加班次、轮换作业,高温时段(日最高气温超过37℃以上,12︰00~16︰00)要暂停室外露天和高处作业,防止因疲倦乏力、劳累过度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认真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待遇和措施。各区县和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开展“炎夏送清凉,关爱职工”活动,对户外作业人员相对集中的工地、厂房等开展走访慰问,送上防暑降温用品。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待遇,按月足额发放高温补贴,严格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各区县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各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防暑降温专项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职工生产生活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
(五)加强高温天气下突发事件的处置。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一旦发生突发中暑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同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四、加大执法力度,督促高温天气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各区县(自治县)安监部门、总工会要建立举报制度、咨询服务制度、事故核查跟踪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对于群众的咨询,要耐心细致地作好政策解答,对于投诉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实,其咨询、举报必须在法定时间给予答复。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公布举报电话,工会要开通“12351”职工热线电话,安排好值班人员。
(二)各区县(自治县)安监部门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渝府令第205号),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履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义务和职责。要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尤其是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作业场所、重点工作岗位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不执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的用人单位,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渝府令第20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三)各级工会要依法履行对高温期间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检查的职责。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向相关部门以及市总工会反映,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高温劳动保护不到位,造成中暑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及造成劳动者伤亡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总工会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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