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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监管安全百日大行动方案

时间:2024-01-19 01:54:57
司法局监管安全百日大行动方案[本文共1882字]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大事多、喜事多、敏感节点多,做好今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责任重大。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我县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根据司法厅对安全稳定工作的统一部署,自7月起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百日大行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二、活动目标

各司法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求,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顺应人民对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新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百日大行动”活动期间,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保持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持续安全稳定。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司法所要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全方位、滚动式摸排方式,将涉及暴力犯罪、有重新犯罪迹象、可能有矛盾激化、有闹事行凶苗头、有情绪波动的人员作为摸排重点。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摸底排查务必做到四清:即基本情况清、现实表现清、行为去向清、监管责任清,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责任清单,要把整改措施落实到每个矫正小组。深刻剖析近年来发生的社区矫正案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认真查找制度执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消除社区矫正安全隐患。

(二)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各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违法犯罪风险评估,落实每月两次研判分析制度,全面了解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对研判分析出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审批都要严格按制度办理,防止脱管失控。要严格落实惩处措施,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及时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对符合收监执行条件的,要及时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建议收监,并积极会同公安机关从快收监,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三)注重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

各司法所要重点抓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抓住对部分罪犯特赦的有利契机,对社区服刑人员普遍进行一次个别谈话教育,了解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疏导。对有涉法涉诉行为、有矛盾纠纷状况、有重大家庭变故、有思想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等安全风险系数高的重点人员,落实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措施,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及时化解矛盾,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发挥社区矫正中心作用,提高社区矫正中心集中教育质量,抓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学习,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赦工作,开展法治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和以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拓展入矫宣告、以身说法、以案释法等教育形式,增强法治观念,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适应性帮扶质量和效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就业、就学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切断再犯罪的诱因,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在守法意识、谋生技能、心理认知等方面不断发生良性转变,有效根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再犯罪,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切实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化监管

各司法所要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系统的应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定位系统”的科技优势,落实每日2次核查制度,科学应用定位监控、轨迹查询、越界违规、信息告警等功能,实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及时汇总、分析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信息,加强分析预判,对重点人员可增加其向司法所报告频率和次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要逐级上报,并做好定位监控日志,确保监督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提高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水平。

(五)切实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各司法所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特别是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下落不明、参与群体性事件、行凶犯罪、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建立完善与法、检、公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对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着力提高互联网条件下社区矫正舆情处置和引导能力,严格依法律程序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合理制定预案,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防止因决策失误或不当引发重大舆情,做到依法办理与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无缝衔接、同步同调。

(六)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

各司法所要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安全稳定百日大行动”活动期间,各司法所每日18:00前向县司法局报告当天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遇重大、紧急情况社区矫正管理岗应及时报告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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